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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章丘区代开医院住院收据,代开三甲医院病假条

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权的临床医生,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;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,同时在病历、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,以备核对;病假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才有效。

医生开具病情证明书,需要符合以下要求:

- 准确:证明书应真实地反映患者的病情、病史和诊断结果,做到准确无误。

- 详细:病情证明书应该包括患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疾病诊断、方案等详细信息。

- 专业:病情证明书应该由具备资质的医生或者医院开具,证明其专业性和合法性。

- 公正:医生开具病情证明书不应受到任何人或者组织的影响,应该公正客观地对待患者的病情。

根据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:门(急)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(即入院记录)、体温单、医嘱单、化验单(检验报告)、医学影像检查资料、特殊检查()同意书、手术同意书、手术及麻醉记录单、病理报告、护理记录、出院记录。

完整的住院病历内容包括:住院病案首页、入院记录、病程记录、手术同意书、麻醉同意书、输血知情同意书、特殊检查(特殊)同意书、病危(重)通知书、医嘱单、辅助检查报告单、体温单、医学影像检查资料、病理资料等。

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之后,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。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、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、上级医师查房意见、会诊意见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、医嘱更改及理由、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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